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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诺轩大声公袭警改囚9周 官指袭警严重须严惩

2021年04月23日 16:34:12  來源:香港文汇网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揽炒派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因201978日于九龙区暴徒骚乱期间,在旺角用「大声公」(扬声器)袭击两名警员,受审后被裁定2项袭警罪罪成,但获轻判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早前冀改判监禁,提出刑期覆核被裁判官驳回。律政司今年323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覆核刑期,上诉庭认为原审裁判官的判刑原则有错、明显过轻,改判区诺轩实时监禁9周。上诉庭今日(23日)颁下判词解释,区诺轩犯案的情节严重,加重了其罪责,法庭在判刑时必须严惩和阻吓,乃改判区实时入狱9星期。

上诉庭判词指,维持法纪和治安对保障香港公共秩序的重要性是不言而谕。正在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是法纪和治安的代表,袭击正在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不仅伤害有关的警务人员,也冲击他所代表的法纪和治安。上诉法庭在不少的案例都一直强调,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是严重罪行,必须判处犯案者具足够惩罚和阻吓的刑罚。

上诉庭强调,案发时香港正经历连串、持续并严重的暴力事件,当中有不少本来是和平的示威、游行或集会,后来演变成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甚至暴动。事发前已经有过不少执行职务的警员和参与违法行为者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区犯案时有不少人在旁,现场气氛紧张,而区情绪十分激动,所用的言词亦极容易挑起现场人士对警方的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区的言行很有可能鼓动别人一同袭击警员或妨碍警员执法,引发涟漪效应。区更以粗鄙、挑衅的言词甚至粗言秽语辱骂警员,万一有警员按捺不住被挑动起来而有所反应,例如使用过度武力,这无疑会加剧警民冲突的风险。

根据原审裁判官的事实裁断,区犯案时怀有恶‍意,并在警方的前线犯案,他的作为明显阻碍警方当时的执法行动,更在短时间内分别袭击两位警员。呈堂影片显示,他袭击警员后,谭文豪拉着他后退。但是他仍留在现场,不多久就袭击高警司,他在短时间内干犯两罪明显加重他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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