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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工厦「大本营」 踢爆「支联会」秘仓

2021年05月31日 10:19:59  來源:香港文汇网

【本报讯】时值5月下旬,「支联会」联同其他揽炒派组织近期又在市区多处设置煽动反对中央政府的街站。香港文汇报记者连日追踪发现,「支联会」在葵涌一座工厂大厦内有一个号称是「大本营」的神秘仓库,在这个约1,500呎的单位内摆放了大量物资,街站所用的文宣用品及物资几乎全都由此提供。据悉,「支联会」为避免「大本营」曝光,所在的工厦水牌及楼层门牌均无显示其名称,也不直接运送物资到街站及转回仓库,而是通过中间站进行「接驳」。消息人士透露,「大本营」由一个叫冯爱玲的干事掌管,由于她是已故「支联会」创会主席司徒华的爱将,而且属元老级,因此也是「支联会」的幕后操盘手。

525日下午,冯爱玲与「支联会」义工进入葵涌的「神秘大本营」。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5月下旬的一天,「支联会」某街站结束后,一批「支联会」成员将其「大包细包」的街站装备、物资运回位于旺角道的一个所谓「纪念馆」。消息人士向香港文汇报记者表示,这些物资原来并非一直摆放在该馆内,该处只是一个转运站。实际上,「支联会」成员在每次摆街站前,都会因应所需,到葵涌一座工业大厦内取出相应用品及物资「提货」,并先摆放在旺角馆内,「可以咁话,『支联会』嘅所有街站文宣用品同物资均由嗰度(「大本营」)提供,但就从来唔会直接运去街站现场。」

「支联会」位于葵涌的「神秘大本营」内,所谓「民主女神」的石膏像清晰可见。 香港文汇报记者

提物资赴旺角馆作「中转站」

他续指,将纪念馆变更为「中转站」,或因近年「支联会」一直受到「关注」有关。为保障物资运送顺利,「支联会」就以掩人耳目、瞒天过海的方式在物资运出及转回时,都以旺角馆作临时放置所,之后再运往街站及运回「大本营」。

香港文汇报记者连日到葵涌的一座工厂大厦内观察,发现工厦大门口并没有该单位的「水牌」(公司名)。即便是「大本营」所在的21楼单位门口外,亦没有任何名称标记。单位门外,铁闸被打开,有灯光从内门缝中射出,单位内有人们聊天的声音,却无人回应记者敲门。

「支联会」位于葵涌一工业大厦21楼的「神秘大本营」门口,无任何公司标记。 香港文汇报记者 摄

作仓库摆放文宣扬声器等

据了解,该单位约1,500呎,内里摆放了「支联会」的大部分物资,包括各式文宣,扬声器及其他大型物件,而从对面大厦的窗外也可以看到「民主女神」石膏像等。知情人士指出,由于旺角馆较为张扬,出入人等较为受到关注,因此,葵涌的「大本营」实际还当担了策划活动的「指挥中心」角色。香港文汇报记者尝试向大厦保安了解该单位资料,但得到的答覆均是「唔清楚」、「唔知」。

据悉,「大本营」的钥匙、内里的设施及物资均由专人掌管。此人正是「支联会」「干事」冯爱玲。知情者形容,冯不时会到仓库查看,由于临近6月,「为咗『支联会』嘅年度『大骚』,近期返嚟密咗好多。」虽然冯只是不起眼的「干事」,在社会上亦没有多少知名度,但这似乎均是其刻意所为。「O姐(冯爱玲)系最早一批加入『支联会』嘅义工,深受『华叔』(司徒华)信任。」据悉,如何俊仁、李卓人甚至蔡耀昌等「支联会」大佬级的人物,虽然出名,但会内具体事务均由冯爱玲负责运作,譬如工作策划、物资管理和联络工作等,而「支联会」街站的物资供给,亦是先由冯一手调配,再交由「支联会」其他成员及义工负责提前运往「纪念馆」。

「支联会」的「大本营」由冯爱玲掌管,她也是「支联会」的幕后「操盘手」。香港文汇报记者

冯早年曾出面指挥联络工作

根据资料,早在前几年,冯已负责一些对外联络工作,在2017528日,香港文汇报记者就发现,以在港工作及学习名义长期留港的澳洲籍男子澳龙(Garvey Benjamin),就在街站现场与冯爱玲指指点点,而澳龙本人则早在非法「占中」后,频频参加各类「独派」活动,与「港独」组织、前「本土民主前线」召集人黄台仰、「独人」中大前学生会会长周竪峰关系匪浅。

「支联会」2017年组织游行,冯爱玲(绿衣者)在湾仔修顿球场负责指挥,并与澳洲籍男子澳龙(蓝衣者)讲解游行安排。 资料图片

与冯前后脚出入 外籍男行踪鬼祟

5月下旬某夜晚,在铜锣湾一片繁华的灯影中,一个神秘外籍男子从位于铜锣湾坚拿道西一大厦阁楼的教协办事处走出,此人神色匆匆,却又目光躲闪,似乎在隐藏什么。他于楼外左顾右盼一会,举起手机,彷彿在向电话的另一头仔细嘱咐着什么,然后匆匆离开此地。十分钟后,「支联会」干事冯爱玲亦从阁楼出来,若无其事地匆匆离开。据悉,冯当日正在处理一份对外联系工作。为避免出入时引入注目,亦约定前后脚、分头离开。

细看该神秘外籍男,身材壮硕,一身从头到脚的黑衣打扮,佩戴上黑色口罩,乍看上去有几分黑暴时期的暴徒样子。走出大厦后,他并没有直接离开,只见他刻意压低黑鸭舌帽,一双眼睛打量着四下的情况,眼睛周围的皮肤不知是因为天气炎热还是紧张,尽显潮红。黑色上衣、短裤,犹如想把他藏在夜色之中,但是此人手臂上的夸张纹身依然冲着路人张牙舞爪。他警惕地观察着周围,待路人不多后,才掏出手机,与另外一头似乎在紧张地交谈。

神秘黑衣外籍男子(左)与冯爱玲(右)前后脚进出铜锣湾教协办事处。香港文汇报记者

步伐疑曾受反跟踪训练

然而,该男子并非直接回家,而是游荡于夜深的大街上。其手中的电话放下又举起,不时举目四望的他宛如在用电话进行某种掩护。一路上,他先从铜锣湾坚拿道一路西行直奔加路连山道,状似欣赏繁华夜色,却又慢慢晃到了渣甸坊一带,不久,又折回了加路连山道,来来回回,似乎并无归家之意。

沿途的四处张望,手里的电话也是打打停停,步伐时快时慢,不似在观赏夜景,更似在不断的确认自己是否有被跟踪。该男子一路兜兜转转,状似漫无目的地折返,实则不断向行人稀少、灯光昏暗之地移动,疑似曾接受过专业反跟踪训练。就这样转悠了近半小时,黑衣外籍男子貌似有所警觉,随即戒备起来。只见他不再装腔作势地举着手机,身手亦突然尽显敏捷,该男子加快步伐,一个闪身,窜进加路连山道的一栋旧楼内,不再出来。

大佬互攻讦 冯逐掌实权

「支联会」干事冯爱玲,年约六十岁,她不仅是该会「元老」之一,更曾是创会主席司徒华的爱将。由于「支联会」头目何俊仁及李卓人等人日前因其他罪名成立已判监,表面上,「支联会」目前的「揸fit人」是副主席邹幸彤及秘书蔡耀昌,但知情者透露,其实上述四人都是「兼职」,只有冯爱玲才是专职,由于她甚为熟悉「支联会」的运作,加上也属于该会「元老级」头目,因此她逐渐成为幕后的实际「操盘者」。邹幸彤与蔡耀昌近期因是否坚持在维园举行「烛光晚会」而「反面」(交恶),冯爱玲则充当了两人间的「和事佬」。知情者透露,邹幸彤虽为「支联会」副主席,但因资历较低,在会内一直没有多少地位,「前几日,邹突然公开话自己会以『个人名义』参与『烛光晚会』,其实事先未在内部会议上沟通过。而在『支联会』内部会议上,也被蔡耀昌等元老猛烈批评,双方几乎拍枱驳火。」知情者称,「邹呢次似想做『义士』催谷晚会,但事关佢挂住副主席个名,蔡惊如果邹咁激进,『支联会』冇几耐就会被取缔……邹家俾人孤立紧。」然而,即便冯充当「调停者」,唯两位头目的「战火」至今依然没有平息。

蔡耀昌(左)前日挂头牌出席「上诉聆讯」,冯爱玲(中)也有前往撑场。香港文汇报记者

由于「支联会」两名头目各持己见,双方近日也不再出现在同一场合,譬如过去几天,邹幸彤分别在葵芳、铜锣湾与揽炒派工会「职工盟」合作摆街站,但未见蔡耀昌身影。而本月529日,「支联会」成员为警方拒绝批准举办相关游行及集会而提出上诉,蔡挂头牌现身,但身为副主席的邹则未有现身,至于冯爱玲则有陪同出席。翻查资料,520日,「支联会」成员到湾仔警署与警方开会讨论「游行安排」时,冯也有参加,显示冯在「支联会」的重要角色。

涉颠覆政权罪 法律界促警执法

社会不断有声音要求取缔「支联会」,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相关看法具备法律依据。他们认为,「支联会」纲领中的所谓「结束一党专政」,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要求警方严正执法,避免「支联会」继续蛊惑人心,为害香港。

邝家贤:涉违反国安法

亚太法律协会会长、律师邝家贤表示,「支联会」所谓「结束一党专政」的纲领,足以构成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即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犯罪,包括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

她解释,国家宪法第一条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而国家宪法的序言,则明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可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因此「支联会」所谓「结束一党专政」纲领是要推翻这根本制度,有机会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黄国恩:煽动市民憎恨中共

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表示,「支联会」纲领中的所谓「追究屠城责任」和「结束一党专政」是在诬蔑中国共产党「屠城」,目的就是挑起仇恨,煽动市民憎恨中国共产党,与香港黑暴期间揽炒分子抹黑政府和警队的行为如出一辙。

他强调,国家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列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合法性,所以抹黑中国共产党「屠城」,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明显是想煽动市民仇恨中国共产党,继而推翻共产党执政,属违反宪法。

黄国恩指出,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内容,以及第二十三条指出的,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犯罪,即属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明显有颠覆中央之嫌,是公然煽动市民推翻中国共产党的政权。

有关纲领亦涉嫌触犯香港法例,他指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即属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即可处监禁3年。

对于「支联会」纲领违宪违法,黄国恩认为警方应严正执法,追究主事人的刑责,并应依法取缔「支联会」,避免其继续蛊惑人心,为害香港。

原标题:【直击报道】直击工厦「大本营」 踢爆「支联会」秘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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