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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舆情视角看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

2017年08月28日 16:14:29  來源:法制网

编者按:近期,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在舆论场掀起飓风,公众讨论热烈汹涌。之后,重庆、江苏再曝两起猥亵女童事件,引发舆论对如何防止儿童遭猥亵话题的积极思考与深入探讨。舆论纷纷建议加强儿童性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保护机制、政法机关严厉处置以儆效尤等。在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舆情中,还出现了一些插曲——李炳鑫遭人肉搜索被误认为是猥亵女童男子、爆料作家陈岚遭疑似恋童癖集中攻击威胁,引发舆论大范围探讨网络暴力的危害性。

一连串的舆情事件,表征系三起猥亵女童案件的发展与处置,内核是如何保护儿童免遭猥亵性侵话题的发酵与探讨,而关于网络暴力的衍生舆情也暴露出当下网络舆论生态发展失序的一面。

一、舆情表征——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如何处置?

【舆情综述】

812日,上海作家陈岚收到网民投诉,称南京南站候车室内一名年轻男子当众猥亵女童,疑似该男子父母在旁见状后未予制止。该微博在短时间内被广泛传播,网民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愤慨,呼吁公安机关追查。14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在河南滑县被抓获,南京铁路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警方证实,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段某某父亲曾任河南某乡镇财政所所长。17日,段某某的父亲与受害女童在当地妇联等部门的陪同下返回家中,但网民随即爆料疑似段某某父亲的QQ空间里发现大量色情视频和幼女裸照,质疑滑县相关部门对女童的处置不妥。

该舆情尚未平息,重庆、江苏再曝两起猥亵女童案件。814日,有网民爆料称,重庆某医院一男子将手伸进女童裤子内摸其身体。对此,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于16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系被猥亵女童姑父,其已承认猥亵行为,目前被刑事拘留。与此同时,网民向江苏网警举报网络上流传着《江苏刘老师,媲美欣》儿童性侵系列视频。对此,江苏网警总队于16日通报称,该案20163月即已破获,之所以未在破案时公布案情,主要考虑到案件涉及大量未成年人,系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需要。郑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则表示,已接到网民举报网站西边的风(上述淫秽视频来源),目前郑州警方已展开调查,3名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网站管理者辩解拍的是教育片。

截至82312时,相关新闻报道9700余篇,微信文章近3000篇,相关微博已达73万余条,新浪微博话题“#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阅读量高达5.1亿,讨论量为25.8万,“#南京南站猥亵女童#”阅读量为8126.9万,讨论量1.7万。

【舆论观察】

三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段某某的父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些关于案件进展的问题始终牵动人心,引发舆论较多讨论。

犯罪嫌疑人将如何处罚?澎湃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均援引刑法第237条规定,认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或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新京报》报道称,段某某究竟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虽然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厘清事实,但被追究法律责任是肯定的。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称,在司法实践中,对猥亵儿童犯罪大多判处有期徒刑,且刑罚相对较轻

段某某父母的收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河南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但舆论多认为段某某父母不具备收养资格,如四川智库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蒲诗敏表示,段某某父母并不具备收养资格,我国《收养法》明确要求收养人应无子女。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尚重生指出,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不规范收养现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程序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就将孩子收养回家。其建议可以建立起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国家也应当加大投入,鼓励社会福利机构、组织等参与进来,完善人员、机构设置,形成管理合力。此外,针对童养媳哥哥仅是忽略妹妹隐私等说法,《中国青年报》发文称,有些网民的评论无耻又无知

段某某父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称,养父母不涉及刑事责任,不能指控刑事犯罪。光明网则指出,段某某的父母属于严重失责,理应被追责,建议当地法院解除收养关系,撤销这对父母的监护权。持此类观点的还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段姓夫妇默许性侵行为,即便其不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共犯,但有关部门评估认定其监护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其监护资格依然可能被依法撤销。红网评论也指出,背后纵容作恶的父母应受到严惩

【舆情点评】

就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来看,虽然女童被养父母带回引发舆论较多质疑,但涉事警方的引导和处置无疑是成功的,获得网民处置有力、行动迅速想送一面锦旗的称赞。首先,警方反应快速,争当第一发言人获取主动权。在案件曝光12小时内,“@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作家陈岚的微博下跟评,表示已安排人员开展相关调查,并希望知情人提供相关情况,便于警方开展调查。13日至15日,“@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发布多条微博通报案件调查进展和结果,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其次,警方通报详略得当,思虑周全争取舆论认同。警方通报中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实施犯罪的过程、调查和处理结果均较为详细地告知公众,但对受害女童的通报信息却做了弱化处理。警方对舆论关注点的敏锐感知,对案件中敏感要素的及时规避,都为后续引导工作做好铺垫。再者,警方联合公开互相借力,扩大官方声量。这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的配合,对案件的通报二者相互转发,使官方调查结果能够在最短时间内传递到舆论场。警方还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报给《扬子晚报》等媒体,也为案件调查结果的公开提供助力,压缩了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空间。最后,警方通报不忘细节,温暖呼吁暖化人心。在南京警方的通报中,大力呼吁公众不要扩散传播被猥亵女童的信息和案件细节,防止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呼吁公众给予警方调查时间,这都为公安机关树立起负责暖心的良好形象。

而在另外两起案件中,重庆警方及时通报案件调查结果也为舆情迅速降温起到重要作用,江苏网警在通报案件为去年旧案的同时,对未公开案件也作出详细解释,充分体现了警方对受害者的强烈保护意识。

不过,案件虽均有调查结果,但犯罪嫌疑人如何惩处,仍然是舆论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还需趁热打铁,避免引发舆情烂尾的质疑。面对此类舆情,公安机关快速的处置、恰当的引导是提升形象的加分项。这也提示公安机关,在依法调查处置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同时注重技巧的运用。

二、舆情内核——如何保护儿童免遭猥亵性侵?

【舆情综述】

在三起案件不断发酵的过程中,舆论关注焦点已跳脱个案上升至如何保护儿童免遭猥亵性侵这一问题上来。媒体报道主要关注近年来儿童遭猥亵性侵的现状,如《新京报》援引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辉的描述,未成年人遭猥亵案件,70%以上来自于熟人。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有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另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2016年,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达到10782起。

【舆论观察】

舆论在震惊儿童遭性侵猥亵案件数量如此之多的同时,也分析此类案件的共同特征。《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称,猥亵一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二是施暴者与受害者均表现出无感的态度;三是旁观者多是视而不见、漠然待之,几乎没有人当面站出来制止。打击猥亵犯罪面临的法律困境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常州晚报》发文称,此类案件客观上存在取证难、发现难的特点。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问题研究者童小军指出,未成年人的专业问询司法人才队伍不足,相关机制不够完善,设备环境不齐全,客观上为取证完成造成一定困难。北青网则指出,目前我国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对何为猥亵做出具体规定,而司法界与理论界亦未对此形成共识

除了对现状的分析,舆论还从如何提高保护儿童意识、加强儿童性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保护机制、政法机关严厉处置以儆效尤等方面提出建议。

在提高保护儿童意识方面,舆论主要围绕儿童、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大众展开。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孙雪梅认为,意识层面是最重要的,这不仅包括监护人的意识和当事人的意识,还有社会大众的意识。长江网发文指出,避免儿童被猥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关键。《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当众猥亵女童旁观者陷入沉默的螺旋?》,呼吁每一个人不要做那个沉默的大多数,在现实当中做英雄,及时地站出来。

在儿童性教育方面,法制网指出,我们亟待补上儿童防性侵教育这一课!中青在线也指出,性教育核心是培养隐私观念,让孩子的未来可以远离性侵犯,我们需要正视性教育这一议题

在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保护机制方面,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指出,在法律上,司法适用标准、法律条文实施等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建议,在立法层面加重对猥亵儿童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增加判处无期徒刑的规定。《信息时报》则指出,必须通过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猥亵行为的认定范围

政法机关又该如何积极作为?佟丽华指出,“‘报案后立即立案有利于尽快启动国家司法资源配置,尽早搜集证据、及时侦破案件。长江网发文指出,司法机关可以利用学校家长会期间,对家长、老师及孩子们进行专项普法安全教育,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聘请儿童心理专家为受害儿童提供心理干预和疏导

此外,包括办案公安机关在内的众多行政机构和个人,都呼吁保护儿童隐私,避免过度曝光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如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焦洁律师呼吁不要过度关注,《法制日报》指出保护隐私比泄愤更重要

【舆情点评】

在舆论探讨儿童遭猥亵问题时,还将讨论延伸至儿童被性侵,这主要在于两种行为都对儿童造成巨大的伤害。话题的扩展和外延也许有着不经意,但却暗含着共同的呼吁,就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犯。从目前舆论场的各种观点来看,相关话题、观点和建议不算新颖,这也暴露出有关部门未能及时采纳相关建议推动问题改善。纵使猥亵案件复杂,但政法机关及立法部门作为打击此类案件的重要一环,需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优势以及行政手段严查严惩,形成对猥亵者的震慑。

从公众的建议可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政法机关、学校、家长、社会组织等各方各面共同努力,这也就意味着,在各方力量各司其职的基础之上,还需要建立联动处置机制,以形成打击和防范合力。此外,在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之前,关于猥亵性侵儿童的讨论仍然可能因为一起舆情事件的曝光再度发酵,而舆情反复最终将导致公众对有关部门的信任流失,值得警惕。

三、衍生舆情——“网络暴力何时休?

【舆情综述】

在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舆情不断发酵过程中,衍生出了两个插曲”——李炳鑫遭人肉搜索被误认为是猥亵女童男子、爆料作家陈岚遭疑似恋童癖集中攻击威胁,引起舆论对网络暴力的关注与讨论。

在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曝光、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时,网络上刮起一阵人肉犯罪嫌疑人的旋风,在杭州工作的哈理工毕业生李炳鑫因外貌酷似犯罪嫌疑人于813日遭到微博大V曝光,受到网民的谩骂和攻击。所幸李炳鑫就职于新媒体平台差评,其通过公司平台于13日和14日发布申明,加之“@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等官微对申明的大力转推,促使该乌龙事件在24小时内得到反转。最终,背锅侠李炳鑫获得清白,传播该不实信息的微博大V“@古风同志被禁言30天。

而南京南站猥亵女童事件的爆料人陈岚同样遭到网络暴力815日,陈岚发布微博称接到密集的骚扰电话,身份证、家庭住址也被曝光。央广网第一时间介入报道,称陈岚在猥亵事件发生后的几十个小时内,收到近千条死亡威胁、诅咒及谩骂微博,有网民扬言出钱5万,打断陈岚的腿16日,央广网再度报道称,陈岚已将收集好的相关证据交由上海市闵行区颛桥派出所。17日,上海公安局闵行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闵行通报称,已接报案,目前警方正在开展调查。警方还提示网民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上的暴力威胁一旦涉嫌违法,警方将依法予以打击

【舆论观察】

对于网络暴力,公安机关被寄予厚望。《现代快报》指出,赤裸裸的威胁和暴露他人隐私,已经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严肃追究和用力遏制,这个责任已经落到警方身上。《新京报》认为,不管怎样,此时都需要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给予陈岚支持与保护,查清楚是谁泄露了她的信息,是谁主使了这场明目张胆的网络威胁,勿让爆料人成为受害人。广东至信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亚民认为,(李炳鑫一事)造谣者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依法应受到处罚。普通人遇到网络暴力,一定要注意收集侵权的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

网络暴力的危害也是舆论关注的重点。胶东在线评论称,在造谣成本为零的时代,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凶器的受害者。人民网评论指出,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暴力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风险。这意味着它的危害不仅局限于个体层面,比如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乃至暴露个人隐私、威胁人身安全;同时也会蔓延至整个社会层面,从而挑战网络空间应有的秩序,破坏健康有序的舆论环境

舆论热议网络暴力横行的原因。国际在线指出,当下针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相关法规还有点失之偏软,对于语言暴力以及一般意义上的骚扰,相关部门在调查取证以及量刑定罪上,还不能够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正义网评论认为,权威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病态心理也助长了网络暴力的盛行。防止网络暴力仍有赖于建立完整的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高非法获取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另外,互联网企业、监管部门等都要尽到职责,有效避免和防止违法违规事情的发生和发酵

【舆情点评】

据观察,舆论对这两起衍生舆情的关注度丝毫不亚于猥亵案件本身,这一方面说明当前的网络暴力具有普遍性,已经成为污染互联网环境的重要元凶之一;另一方面,集体无意识的网络暴力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具有持久性,目前,鲜有受害者能像本案中两名当事人一样,凭一己之力在短时间内洗脱冤屈或由公安机关接手介入调查,并获得众多网民力挺。网络暴力这一社会痛点已成为公众不能承受之重。

当前,网络暴力通常会由个人逐步转嫁到与其相关联的群体、学校或单位,如李炳鑫在遭遇一些网民围攻之后,其母校哈尔滨理工大学也遭到众多网民的指责;陈岚除自己遭受谩骂诅咒外,其家人也遭到威胁,当其家庭住址被公开后暴力行为极有可能发展至线下。这提示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暴力的同时,需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加强保护,同时对打击进展及时予以通报,赢得公众支持。

目前,一些网民对网络暴力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制造网络暴力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这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积极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高公众对网络暴力的认知,引导网民更加理性地进行网络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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