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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假媒体假网站……这些行为均被严惩

2020年12月09日 11:34:30  來源:新华网

【本报讯】新华社北京128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8日对外通报秋风2020”行动8起典型案件。在扫黄打非·秋风2020”专项行动中,着力查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并针对利用自媒体从事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严惩不法分子。8起典型案件如下:

——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张某某、王某等13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判处陈某某、项某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经查,201811月以来,张某某、王某等人以南京紫悦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依托,架设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零距离”“中华时报社”“中国党风廉政网3个假网站搜集负面舆情,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629日,大名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假记者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经查,2018年至20196月,李某某伪造新闻记者证,伙同他人以舆论监督为幌子,利用燕赵焦点”“邯郸校园通”“河北太行网等自媒体平台从事敲诈勒索活动。

——河北石家庄郭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郭某、马某某等加盟非法组织北京国际援助法治中国栏目,招募多名人员开展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30起,涉案金额50万余元。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

——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8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假记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四万元、二万元。经查,朱某某、曹某某假冒中国新闻播报社记者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作案6起,骗取他人钱款12万余元。

——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今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纪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经查,纪某、刘某某等人建立时代纪实新闻网”“时代纪实网等网站和多个自媒体平台,以炒作负面新闻为手段对多家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先后作案5起,涉案金额37.5万元。

——江苏扬州网络大V”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刘某某单独或伙同黄某某,通过阳光微视等网络平台,先后发布虚假负面文章及视频1197篇(个),文章阅读总量2.8万余次,视频播放总量85万余次,先后对全国158起社会负面敏感(案)事件进行炒作,对38起(案)事件有偿编稿、制片,非法经营额59万余元。

——辽宁丹东邢某等组织网络水军强迫交易勒索案。邢某等人以开展影视制作策划”“经纪服务等业务为掩护,纠集多名网络大V组成网络水军,长期在自媒体平台进行负面炒作,并以发起负面集群炒作和在直播平台发起恶意人海投诉等手段相要挟,迫使网红主播加入邢某组织的所谓主播工会,为邢某团伙直播带货牟利。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津侯某某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今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经查,201911月以来,侯某某通过网络发布代发论文等虚假信息,以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达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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