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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拟用综合草案 处理本地立法

2021年03月15日 11:25:08  來源:大公网

图: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强调,特区政府一定要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及进行三场选举。\大公报记者文澔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前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近日接受《大公报》专访时强调,特区政府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及进行三场选举,不存在“尽量做”的情况。她预计有超过20条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需要修改,由于有些修订是“牵一发动全身”,故特区政府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的形式处理。她强调,法例草拟工作、听取各界意见或提出意见的工作,乃至向公众解说的工作,皆由她亲自督导,因为“这件事太重要,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

林郑月娥表示,今次完善选举制度的时间表非常紧凑,一定要在未来12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不存在“尽量做”、“做到就好做不到就不好”的情况。当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之后,她和特区政府将全面配合有关修订工作,完成本地法律修订。

这件事太重要,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所以我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林郑月娥指出,今次法律修订的内容未必复杂或很多争拗,但牵涉太多条文。她预计有超过20条的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需要进行修订,有些法律修订是“牵一发动全身”,“你在这里改了,可能其他法例都要相应去改,所以这是非常之人手密集的工作。”她说,特区政府倾向以综合条例草案的形式处理,而不是逐条写出来。

林郑月娥强调,法例草拟工作、听取各界意见或提出意见的工作,乃至向公众解说的工作,皆由她亲自督导,因为“这件事太重要,与香港国安法不相伯仲般重要,所以我不会下放给其他人,全部由我自己做。”

林郑月娥指出,要预留足够的时间给立法会进行审议,目前已经得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支持,相关审议会议将“开快车”,或视乎需要增加会议,甚至让其他会议让路等。“我与梁君彦都强调要有足够时间审议,不能太仓卒,因为这麽重要的条例,宁愿多开会议,会议时间长一点,拨走其他会议腾空立法会会议时间表去处理。”

我可以预计日后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一定会更高层次,亦都不会只是一个人。

至于未来一年将举行的三场选举,即选举委员会选举、立法会选举及下一任行政长官选举,林郑月娥认为,“今次(完善选举制度)相信会影响选民资格,尤其是属于选举委员会新增的界别,或者新增的界别分组。有了法律修订,还要再做选民登记,然后到提名,有选举期,然后是投票。”她相信,要优先举行立法会选举和选举委员会选举,因为从逻辑上讲,经过调整的选举委员会,除了以前的功能,即提名行政长官的候选人,以及投票选出行政长官候任人让中央来任命,又需要担负今次人大决定给它的新职能,即透过选举产生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要负责提名参选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

此外,就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事宜,林郑月娥表示,对于任何参选人,无论是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立法会,都需要由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想参选的人符合“爱国者治港”的要求,“我可以肯定的说,其层次一定高过选举主任,我可以预计日后的资格审查委员会一定会更高层次,亦都不会只是一个人。”

优化民主制度 750万港人受惠

全国人大日前高票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特首林郑月娥认为,有关决定是优化香港民主制度,能够堵塞制度漏洞且更具广泛代表性,受惠的是750万香港人。她说,“这不是一个倒退的制度,而是一套进步的制度,同时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

五界别选委会 代表性更广泛

林郑月娥表示,过去立法会乱象丛生,证明现行的选举机制有明显漏洞。假如不堵塞漏洞的话,不爱国爱港的议员就会凭藉立法会议员的身份,做出一些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会削弱特区政府的管治,同时制造内部压力,直至管治团队无法管治香港。

“完善选举制度是当前香港迫切、必须要做的事,既能解决香港在实际情况面对的困难,又开创了更加好的制度。”林郑月娥以选举委员会为例指出,现时选委会的组成由四个界别变为五个界别,在原有界别组成上,新加了如基层组织界等,所以是更加广泛。

林郑月娥续说,现时的立法会选举有两个板块,一个是地区直选,由“一人一票”产生,无论是建制或非建制的候选人,都需要从选民角度去看。“所以有人讲,这种选举制度选出来都很民粹,总之市民喜欢什麽,就在政纲讲什麽,拿到什麽票。”另一个是功能界别,议员仅代表各自的界别。因此,注入第三种形式去组成或选举产生立法会议员是一种进步。她希望,无论是选举委员会还是立法会,都应以整体香港社会利益为依归。

被问到谁会是完善选举制度的受益人,林郑月娥坚定地说,“当然是香港人”。她表示,如果香港能够严格和忠实地执行“一国两制”,香港长期的繁荣稳定就会得到保障,750万香港人就可以生活于和平、安全的地方。先有国安法,后有完善选举制度,就能够提供到安定、稳妥的环境。“对于香港未来的国际地位,或者作为一个吸引外资的地方,只有更加多的好处。”

细数特首应具条件 爱国爱港中央信任

明年三月将举行下届特首选举,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看来,行政长官应具备四个条件,包括爱国爱港、获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受市民爱戴。她认为,行政长官应该要有一份坚持,即使面对巨大压力,也要坚持做正确的事。“所以我希望有更加多的有能之士到特区的政治体制内服务。无论参选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还是参选立法会。”

林郑月娥表示,无论任何政治体制,当中的人员都需符合爱国这一基本要求。而参与管治的人员,除了要爱国之外,还有其他的要求,例如行政长官除了需要爱国爱港,其他的标准也是很高的。

正确的事就要排除万难去做

林郑月娥忆述,她竞选行政长官时,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曾提及行政长官的标准:第一要爱国爱港;第二要得到中央的信任,包括能够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扞卫“一国两制”;第三要有管治能力;第四要得到市民的支持和爱戴。她又说,她做了近四年行政长官,经历了香港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最困难的局面,认为除了上述几方面条件和标准外,行政长官还应该要有坚定的性格,坚持原则,正确的事就要排除万难去做。

林郑月娥相信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会有很多这样的人,“既爱国、懂得宪制秩序、支持‘一国两制’,有能力,亦都有这种坚定。”

笑对西方“制裁” 管治团队无畏无惧

早前,美国财政部以特区政府官员推动香港国安法为由,对包括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内的十多名官员作出所谓的“制裁”,林郑月娥笑言,“当然你说,完全无影响是假的,是有些影响,尤其是美国政府的手伸得好长。我完全明白什麽叫长臂管治。明明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东西,总之他们以为就可以吓到有些人就范,尤其是一些金融机构。但起码我能够代表我另外11位同事说,我们都不受威吓,亦都无畏无惧。”

中央是最坚强后盾

“我们会做好我们的工作,甚至我们都认为,在这个历史的转折点,作为仅是香港特区的官员,能够因为做了保护国家安全的事,因为承担,而引起个人受到这些影响,可能是一份光荣。”林郑月娥直言:“相信今次完善选举制度还会引来个别西方政府采取行动。但我们个人就不会怕了,因为中央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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