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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香港半年报告」颠倒是非

2021年06月16日 11:09:17  來源:大公文汇网

/文兆基

英国政府近日又再发表所谓的「香港问题半年报告」,内容亦一如外界所料,一句好话都没有之余,还要偏离客观事实。很明显,英方持续发表所谓的「香港报告」,是要让外界产生错觉,误以为他们在香港回归后,仍然拥有「监督权」,依旧可以对于香港事务指手画脚。

配合美国打「香港牌」遏华

另一方面,英国自二战之后,国力元气大伤,只能沦为美国的跟班。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综合国力不断上升,惹来了一向奉行霸权主义的美国顾忌,使得美国近年来的对华政策,开始转向拉拢其盟友合力围堵中国。在此情况之下,英国作为美国的跟班,自然需要利用他们曾管治香港的经历,故意「唱衰」回归后的香港,为美国借故干预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制造所谓的国际舆论。

可是任何一个不存政治偏见的人,都会发现英方指控「中方去年共有三次违反《联合声明》」,根本是颠倒是非。反之,英国才是一直违背《联合声明》的一方。

首先,整份《联合声明》正文共有八条,但是真正属于中英两国联合发表的声明,只有第四、五、六条,内容均是涉及英方将香港归还我国,以及过渡期间的安排,这三条条款随着香港回归和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解散,早已全部履行完毕。

与此同时,综观整份《联合声明》,从没一条条款提及英方在香港回归之后,仍然可以插手干预中央如何管治香港,这也是外交部为何一直强调,英方对于香港一没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然而,英方接二连三的发表所谓的报告,对于香港事务指手画脚,难道这不算是违反《联合声明》乎?

除此之外,英方在所谓报告中宣称,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北京当局镇压不同政见人士」,以及「压制不同政治观点的表达,破坏《联合声明》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利及自由的保障」,这一说法本身有三个问题:

第一,中方在《联合声明》第三(五)款的单方面政策宣示中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各项权利和自由。」可见不论政见如何不同,「依法」是其发表或行动获得保障的前提。任何人因为作出违反国安法或其他本地法例的言行而被捕或被起诉,根本算不上「镇压意见」,亦自然不算什么违反《联合声明》。

第二,《联合声明》第三(十二)款订明:关于中方对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其具体说明,全国人大将以基本法规定之,即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否落实,应以基本法的条文为准。当中,基本法第18条订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作出增减,再由特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换言之,决定国安法在内的全国性法律在港实施,本来便属于中央事权。此外,《联合声明》亦没任何条文,提及全国性法律会否或可否在香港特区实施的问题。如此一来,特区政府在国安法实施后,依法拘捕或起诉犯罪嫌疑人,又怎能算得上违反《联合声明》或「破坏香港高度自治」?

干预香港事务自取其辱

第三,国安法虽有述及驻港国安公署的设立、职责及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但是涉及国安法的案件,都不是英方口中的「北京当局在行使管辖权」,而是由香港警方负责执法,由律政司负责决定是否起诉,由香港法院负责审讯,而这亦足以证明,国安法实施对香港高度自治并无影响。

至于报告批评国安法的实施,未有如中方表明的「只针对一小撮人」,这也是睁眼说瞎话。根据警方国安处在今年5月公布的统计数字,国安法实施以来,涉嫌违法而被捕的人数只有107人,占香港750万人口的0.0014%;正式被检控的人数只有57名,占全港人口的0.00076%,这样不算「只针对一小撮人」,又算什么?

由此可见,英国接连发表所谓的报告,抹黑香港国安法,污蔑我国违反《联合声明》,以为这样便能体现自己在港仍有「影响力」,实属痴心妄想。现在的国际大势早已跟百多年前不一样,英国即使抱着美国的大腿,我国也不会因为外国的无理指责而选择退让。

是故,英方应该从往日的殖民旧梦中甦醒过来,遵守主权平等和不干预他国内政的国际法原则,以求建立中英两国互相尊重的外交关系。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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