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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社评|任何人都没有凌驾法律的权利和自由

2021年12月31日 10:25:45  來源:大公文汇网

特区政府、中联办、外交部驻港公署和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发声,支持香港警方对《立场新闻》严正执法,强烈谴责外部势力以新闻自由等借口横加干预。在基本法保障下,香港新闻自由的空间非常大;而香港是法治之区,新闻自由同任何自由一样,没有凌驾法律的权利,亦无违背新闻专业操守的自由。《立场新闻》借新闻自由之名,进行煽暴煽仇操作,充当外部势力反中乱港的代理人,是新闻自由的破坏者,是滥用新闻自由的害群之马。警方执法是依法办事,任何外部势力给违法者撑腰壮胆都注定徒劳。

香港基本法保障居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新闻自由,香港国安法第四条亦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依法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但新闻自由同任何自由一样,都不能破坏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这是包括香港在内的任何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在普通法之下,言论、新闻和出版自由也受到其他法律的规限;香港刑事罪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人发表煽动文字,刊印、发布煽动刊物即属犯罪;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言论和新闻自由可以因为保障国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

《立场新闻》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断发布煽暴煽仇、憎恨国家的文章,肆意污蔑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制度,早已触犯本港法律。违法者必须承担违法后果,新闻自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香港警方依照法律、根据证据对《立场新闻》的违法行动严正执法,正是捍卫香港法治,维护港人合法权益。

《立场新闻》宣称是新闻机构,但其所作所为严重违背新闻专业操守。其发表的煽动性文章宣称,有所谓抗争者被失踪”“被侵犯,其实是毫无事实根据的恶意指控;其在某宗案件的法庭审讯期间,无中生有地诬蔑,中共赤裸地滥用权力,用法庭展示只手遮天的威能,散播对中央政府及本港司法机构的憎恨;《立场新闻》为身在海外的逃犯提供平台,让他们肆无忌惮地发布煽动分裂国家、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及特区政府言论,公然宣扬港独,危害国家安全。很多事实显示,《立场新闻》公然制造假新闻、散播谣言、煽动仇恨,绝非正常新闻机构所为,完全逾越新闻专业操守的底线,将《立场新闻》视为新闻机构,根本是对新闻专业、新闻自由的侮辱。《立场新闻》走向覆灭,亦是其滥用新闻自由的必然下场。

西方反华势力一直企图把香港当成遏华棋子,不断打着民主”“新闻自由等幌子,操弄代理人反中乱港,如今眼见代理人纷纷落入法网,就变本加厉攻击抹黑香港国安法、干预香港事务。香港不是外部势力及其代理人为所欲为的政治秀场, 外部势力的叫嚣和插手,挽救不了《立场新闻》之类乱港组织的覆灭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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