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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社会生活中的“节气”“节令”“节庆”

2022年05月25日 12:43:36  來源:光明日报

中国礼俗与节气相关的文化传统,是在对天人之际神秘关系的体会、观察、探索和理解中生成的,体现出认识自然与人之关系的智慧。二十四节气对自然规律的总结,作为季候与农事关系的经验,在秦汉时期得以达成普遍共识,并全面影响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相关文化理念对后世风俗形成某种规范。所谓节令”“节庆调节社会节奏的作用,在秦汉时期也已经可以看到初期表现。

李约瑟注意到古代中国人非常强调自然界的统一性以及个人与自然的合一(《中国科学技术史》导论,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就汉代而言,除司马迁究天人之际为人们熟知而外,董仲舒讨论的天人之应”“天人之征,公孙弘所谓明天人分际,以及《韩诗外传》合天人之际,《淮南子》明于天人之分等,都体现对同一命题的关注。《说文·竹部》中说:节,竹约也。段玉裁注:引申为节省、节制、节义字。”“作为指意时间的语汇,应当与确定的日期间隔有关,提示了生产与生活的秩序。在以农耕为主体经济形式的传统社会,有关节气”“节令”“节庆的思想创见和礼俗构成,是值得珍视的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华民族对世界文化宝库的贡献。

风雨时节理想

汉代文字遗存中多见以风雨时节形式表达的对适宜农耕生产正常气候的庆幸和祝愿。汉镜铭文多见多贺国家人民息,风雨时节五谷孰文句。风雨时节五谷孰,又写作风雨时节五谷熟。又《三公山碑》皇灵佑,风雨时节,《曹全碑》风雨时节,岁获丰年,也都体现风雨时节是共同的社会理想。风雨时节,既是民间通行的吉祝,也是政治文化话语。晁错对策论治国大体之功,包括生态保护,德上及飞鸟,下至水虫草木诸产,皆被其泽,这样则可以阴阳调,四时节,日月光,风雨时,膏露降,五谷孰(《汉书·晁错传》)。四时节”“风雨时,就是风雨时节

风雨时节相反的情形,是风雨不节。《史记·乐书》载: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周易参同契》也说:风雨不节,水旱相伐。蝗虫涌沸,群异旁出。天见其怪,山崩地裂。居延汉简可见始春不节简文。相近的意思,又有始春未和”“方春时气不调等对于异常气候的表达与记载。敦煌汉简可见春时风气不和”“方春不和时等记载,意义也是相近的。

《吕氏春秋》十二纪强调,施政要依照由长期农耕生活经验总结的十二月令行事。风雨不时,与政策失误有关。《吕氏春秋·孟春纪》说: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又《季春纪》: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仲夏纪》:(仲夏)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民殃于疫。《仲秋纪》: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大恐。这一理念在汉代得以继承。《淮南子·时则》写道: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旱落,国乃有恐。”“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有大恐。违背了时序”“时政”“时则,则可以导致山林草木的原有生命秩序被破坏,农业生产必然受到影响,或民殃于疫,甚至致使国乃有恐”“国有大恐,危及国家安定。

时序原则:《吕氏春秋》十二纪与《礼记·月令》

《吕氏春秋》十二纪系统记述了一年十二个月的天象规律、物候特征、生产程序以及应当注意的诸多事项。《逸周书》中《周月》《时训》《月令》诸篇,以及《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也有大体相近的内容。所谓时政”“时则,强调了一种秩序。这种秩序自有自然的原则。汉代人的习用语时序,有可能即体现了这种原则。汉代瓦当有时序□□”的文字。陈直《秦汉瓦当概述》写道:时序残瓦,仅存右边,《东都赋明堂诗》云:五位时序,亦同此义。(《摹庐丛著七种》,齐鲁书社1981年版)瓦文时序因文字不完整,语义未可揣断,但是在汉代人的生态环境意识中确实有时序的观念在起作用。《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考察舜的执政能力,善之,于是使舜参与国家管理,百官时序,宾于四门。这里所谓时序似乎难以进行确切解说。司马迁对于舜正式当政后的表现,也有一段文字说到时序舜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对于时序,张守节《正义》解释:言禹度九土之宜,无不以时得其次序也。

《史记·礼书》张守节《正义》写道:天地位,日月明,四时序,阴阳和,风雨节,群品滋茂,万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贵贱有序,咸谓之礼。”“的范畴之中,似乎四时序君臣朝廷尊卑贵贱有序的政治等级制度还要重要,直接关系到阴阳和,风雨节

二十四节气作为气候规律认识的一种标志性总结,是中国古代农人科学发现的成就。有研究指出,二十四节气是我国传统历法的中心内容之一,它不但包含着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农业气候的精辟认识,而且准确地反映了由于地球公转而形成的日地关系,成为掌握农事季节的可靠依据。研究者考定二十四节气大致萌芽于夏商时期,在战国时期已基本形成,并于秦汉之时趋向完善并定型(沈志忠:《二十四节气形成年代考》,《东南文化》2001年第1期)。然而《吕氏春秋》中出现的后世作为正式节气的只有《孟春纪》所见立春,《仲春纪》所见春日夜分春分,《孟夏纪》所见立夏,《仲夏纪》所见夏日长至夏至,《孟秋纪》所见立秋,《仲秋纪》所见秋日夜分秋分,《孟冬纪》所见立冬,《仲冬纪》所见冬日短至冬至。《吕氏春秋·音律》也说:仲冬日短至仲夏日长至。如果说二十四节气秦汉之时”“定型,则应当是逐步实现的。其中有些细节我们尚不知晓。

然而,我们可以明确,节气的说法,在汉代已经使用。《论衡·寒温》写道:寒温天地节气,非人所为明矣。《续汉书·律历志下》历法节气字样出现多至6次。

关于《吕氏春秋》十二纪与《礼记·月令》的关系,有必要说明。《礼记》成书年代是至今未能明确的文献学史难题。虽然有《月令》成于周公之手的说法,如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言蔡伯喈、王肃云周公所作,但是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则指出:(《礼记·月令》)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礼》家好事者抄合之,其中官名、时、事,多不合周法。陆德明也判断此是《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后人删合为此。清人朱彬《礼记训纂》明确赞同郑玄说,又申郑旨释之,列举四证。孙希旦《礼记集解》则指出:愚按是篇虽祖述先王之遗,其中多杂秦制,又博采战国杂家之说,不可尽以三代之制通之。《说文·虫部》字条下段玉裁注也说到《月令》的著作权人问题:“……《月令》吕不韦所作。有关《月令》吕不韦所作其中多杂秦制的意见值得我们重视。或许周秦在关中地区的农业优势促成了相关知识的成熟。而所谓又博采战国杂家之说,认为其以周秦知识为本,同时综合了战国时期诸子之学的思想成就,反映了相关知识逐步完善的脉络。

值得关注的生态保护意识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涉及生态保护的内容,特别值得我们重视。例如,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无焚山林。季春之月,无伐桑柘。此外又有仲夏之月不许烧炭,季夏之月禁止砍伐山林等规定。《逸周书》的《周月》《时训》《月令》等篇,以及《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也都有这样的内容。前引晁错所谓德上及飞鸟,下至水虫草木诸产,皆被其泽,也表达了同样的理念。《汉书·宣帝纪》记录元康三年(前63年)六月诏: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以帝王诏令形式宣布了生态保护法令。以《月令》指导政策,可能在西汉中期以后更为明确。所谓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正是《月令》所强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禁令。如《吕氏春秋·孟春纪》:无覆巢,无杀孩虫胎夭飞鸟,无麛无卵。《礼记·月令》: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

据《汉书·魏相传》记载,汉宣帝时,御史大夫魏相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主张顺应阴阳四时执政:君动静以道,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三者得叙,则灾害不生,五谷熟……若是,则君尊民说,上下亡怨,政教不违,礼让可兴。夫风雨不时,则伤农桑;农桑伤,则民饥寒;饥寒在身,则亡廉耻,寇贼奸宄所繇生也。君王的动静必须遵循奉顺阴阳,这样才能风雨时节”“五谷熟,丝麻遂,而相反导致的风雨不时,则会全面危害社会。

《汉书·元帝纪》写道,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年)六月,因气候失常,风雨不时,诏令: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又永光三年(前41年)十一月诏书以地震雨涝之灾,责问:吏何不以时禁?唐代学者颜师古注:时禁,谓《月令》所当禁断者也。汉哀帝初即位,李寻就灾异频繁发表意见,以为四时失序,与号令不顺四时有关,强调应当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李寻建议皇帝身边的臣下都应当通知《月令》之意。如果皇帝颁布的命令有不合于的,应当及时指出,以顺时气。李寻自称曾经学天文、《月令》、阴阳,可知西汉时《月令》已经成为专学。而所谓时月之令,可能就是《月令》和时禁四时之禁的统称。《后汉书》有奉四时之令的说法,李贤注:“‘奉四时谓依《月令》也。

居延汉简中有关于吏民毋犯四时禁吏民毋得伐树木的内容,体现了当时维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已普及到基层。而所谓有无四时言,反映了对于执行这种制度的纪律检查机制。基层军事组织按时上报文书即吏民毋犯四时禁吏民毋得伐树木档案的形成,反映了这种机制的严肃性。

敦煌悬泉置汉代遗址发掘出土的泥墙墨书《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其中也有关于生态保护的内容。如孟春月令规定:禁止伐木。谓大小之木皆不得伐也,尽八月。草木零落,乃得伐其当伐者。”“毋挞剿。谓剿空实皆不得挞也。空剿尽夏,实者四时常禁。”“毋杀虫。谓幼小之虫、不为人害者也,尽九〔月〕。”“毋杀孡。谓禽兽、六畜怀任有孡者也,尽十二月常禁。”“毋夭蜚鸟。谓夭蜚鸟不得使长大也,尽十二月常禁。”“毋麛。谓四足……及畜幼小未安者也,尽九月。”“毋卵。谓蜚鸟及鸡卵之属也,尽九月。”“中春月令规定:水泽,陂池、□□。四方乃得以取鱼,尽十一月常禁。”“毋焚山林。谓烧山林田猎,伤害禽兽虫草木……〔正〕月尽。”“季春月令规定:毋弹射蜚鸟,及张网,为他巧以捕取之。谓鸟也……”“孟夏月令规定:毋大田猎……”开篇称太皇太后诏曰,日期为元始五年五月甲子朔丁丑(《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华书局2001年版),这一文件明确作为诏书颁布,却并不见于《汉书》,是通过考古获取的重要信息。

气候变迁与二十四节气次序变化

二十四节气,《续汉书·祭祀志下》称作二十四气。有学者曾发现,其先后次序在汉代发生过变动。宋代学者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五《仪礼》中指出: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太初以后,更改气名,以雨水为正月中,惊蛰为二月节,迄今不改。”“又按《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而《时训》《通卦验》清明在谷雨之前,与今历同。宋人鲍云龙《天原发微》卷三下《司气》也说:汉始以惊蛰为正月中,雨水为二月节。至前汉末始改。”“《三统历》谷雨三月节,清明中。按《通卦验》及今历以清明为三月节,谷雨中,并与《律历志》同。现今雨水惊蛰”“清明谷雨的次序,曾经是惊蛰雨水”“谷雨清明。这与当时的气候较现今温暖有关。

宋元之际学者金履祥曾经推定周秦两汉时的气温可能比宋元时代高。秦嘉谟编《月令粹编》卷二三分析,金氏履祥疑下者阳气特盛,启蛰独早。”“启蛰就是惊蛰。清人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三又以花期比较各地气候,由此推论古今气候差异。他说:今历本亦载七十二候,本之《月令》,乃七国时中原之气候也,而今之中原,已与《月令》不合阳气特盛导致惊蛰先于雨水的认识,竺可桢考察历史时期气候变迁时,曾经有所参考(《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

节令”“节庆:礼俗规范与行政参与

《周易参同契》有象时顺节令句。节令,现在指节气时令。《齐民要术》卷五《种桑柘》: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㭙、箔、笼。这里的”“不连读,但是清明节在汉代已经是民间通常称作的日子,却是比较明确的事实。其他文献所见的说法也作清明节

节庆一词的使用,较早的例证见于《华阳国志》:县收得盗贼,长文引见诱慰。时适蜡晦,即遣归家。狱先有系囚,亦遣之。谓曰:教化不厚,使汝等如此,长吏之过也。蜡节庆祈,归就汝上下,善相欢乐,过节来还。当为思他理。群吏惶遽争请,不许。寻有赦令,无不感恩。所宥人辍不为恶,曰:不敢负王君。’”其中明确说到蜡晦”“蜡节”“节后。而蜡节庆祈也是包涵节庆字样的。这里说的应是西晋故事,反映出节庆在西晋已经是社会习用语。《艺文类聚》卷三晋张华《冬初岁小会诗》节庆代序,万国同休等都可见节庆,也许可以看作秦汉以来民间节庆礼俗的沿承。

蜡晦”“蜡节作为节庆日子,在秦史中有记录。《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惠文王)十二年,初腊。张守节《正义》说:十二月腊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国为之,故云初腊。又说的字义,是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同时引录《风俗通》的说法:《礼传》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蜡,汉改曰腊。’”又说,蜡者,索也。岁十二月聚万物而索飨之。看来,蜡节”“腊节中国即中原早有的岁终祭先祖的日子,是日聚万物而索飨之。秦人崛起于西北,效中国为之。不过,秦汉大一统政治格局形成之后,这一民间”“礼祀成为国家典礼。(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史记·秦始皇本纪》)。《续汉书·礼仪志中》有条,说季冬之月”“劳农大享腊,指出是民间节庆,而劳农大享腊则已经是国家行为。蜡节前一天的群体活动特别引人注目:选中黄门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皁制,执大鼗。由专门的官员领队,以逐恶鬼于禁中。《续汉书·祭祀志下》记载:自洛阳诸陵至灵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伏腊及四时祠。说明东汉王朝确定的”“制度,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体系。晦望二十四气伏腊及四时,都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节庆日。(作者:王子今,系西北大学历史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成员)

责编: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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